更生院從事鴉片癮者的診療、戒除與輔導就業,同時也訓練出一批看護婦(護士),為台灣護理界增加了不少生力軍,圖為杜聰明(前排右6)主持1932年更生院護士畢業典禮的紀念照。 |
1930年今日(1月15日),治療鴉片(日文為阿片)癮者的「台灣總督府台北更生院」設立,於中午舉行開院典禮。據統計資料,當時台灣鴉片癮者每百人中有0.5人。
日本是國際鴉片條約的簽署國,在人道基礎上,迅速達成禁止吸食鴉片,是其「義務」,而且也向國際社會表示「當可如期見癮者之絕跡」。然而台灣總督府基於財政收入,在執行鴉片政策上採「鴉片吸食特許」的漸禁政策,而非禁斷。
1928年12月28日,當局以律令第3號公布「台灣新鴉片令」,翌年1月8日再公布「台灣鴉片令施行細則」。同年12月8日,石井警務局長發表新特許方針聲明書,表示:「凡經調查為修正令施行前之癮者,因不得已而吸食者,予以特許。」當時申請新特許吸食鴉片人數,依「台灣民眾黨」統計,人數達25,527人之多。
台灣民眾黨屢次發動「打倒鴉片」演講活動,要求當局強制矯正治療、停止製造、鴉片專賣收入充作撲滅經費,但始終未獲具體回應,遂於1930年1月2日向國際聯盟及日本國內發出控訴鴉片政策的電報。1月15日,總督府乃在中央研究所衛生部麻拉利亞(瘧疾)患者治療所設立臨時鴉片癮者矯正所,即更生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