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8年農組第2次全台大會紀念照(局部),上為古屋貞雄,下為農組領導人──簡吉,取自「漫漫牛車路──簡吉與台灣農民組合運動」紀念特展專刊。(陳璧月提供) |
1925年「二林事件」爆發,日警大肆逮捕蔗農,一審、二審分別於1926、1927年舉行,「日本勞働農民黨」(以下簡稱勞農黨)派遣麻生久、布施辰治律師兩度來台,為涉案人辯護,同時在各地巡迴演講,二審結束不久,勞農黨應「台灣農民組合」之邀,派遣幹部古屋貞雄辯護士(律師)來台聲援台灣農民運動,於1927年今日(5月4日)抵台。
古屋貞雄在台停留20天期間,除了幫助農民打官司外,還在全台25個地方巡迴演講,雖時間短暫,行程緊湊,但卻有深刻的感懷。他搭乘吉野丸(近海郵船會社之商船,1925年啟航,係與蓬萊丸競爭之商船)返日前,一位負責跟監他的刑警,與他有如下的一番對對話:
刑警:先生來台二十天,有何感想?
古屋:你不要問我的感想較好,我的感想,換句話說,就是攻擊你們的話,罵你們不會辦事。
刑警:沒有關係,我們想拜聽先生的高見。
古屋:第一,我一到基隆,就感覺到像進入四面密封的箱子內,無所不受壓迫,事事都要許可,這可是台灣特有的事。
第三,台灣一也專賣,二也專賣,何不將我們農民的生活問題還歸專賣呢?
古屋貞雄每回演講,都是「身穿台灣式的短衣,一見不能區別其是內地人(日本人)或台灣人」;經過此二十天的考察與旅行演講,他決定做為勞農黨的駐台幹事,因此於同年7月,再度來台,並選擇定居於台中市,執行律師業務,就近指導台灣農民組合的活動。
該年底,他在台中召開之農組大會中致詞時指出:「……望為農民組合運動,得果其使命,而出而奔鬪。且內鮮台(日本、朝鮮、台灣;該年古屋貞雄曾至朝鮮為共產黨事件辯護)之無產大眾,大同團結,撤去農民生活之大障害。不可不努力也。」
彼時正是工運、農運風起雲湧的年代,古屋貞雄除了擔任有關農民爭議民事、刑事案件之辯護外,亦曾為1929年「高雄市淺野罷工事件」辯護,此外,他也幕後發動農民藉陳情、請願方式,舉行示威運動,並策動和其他左翼團體,組成聯合戰線,每有提升為「政治事件」的趨勢。
台灣農民組合運動,雖在古屋貞雄、布施辰治等日籍律師的鼓動下,快速發展,但終不免頻於崩敗,難怪以後日閥以不能「任其毒害農村思想」而加以檢舉了。
◎本文取自日本時代報刊、《台灣紀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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