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29日 星期一

台中一中同盟罷課事件

台中一中校友會為了平息校方對罷課事件的嚴厲處分,而召集校友舉行協商會議的公告,於5月16日在台中公會堂舉行,會中決議學校當局使事態惡化,應負責任,應讓全部學生復學。

日據時期的學潮事件,雖為民族運動史上的小漣漪,但台籍學生「對日籍學生的優越感和學校當局的歧視,發生反抗的風氣。」自有其影響層面;「台中一中罷課事件」是當代「學生自覺」運動之一。

台中一中的學寮(學生宿舍)雇有「炊夫長」中村,為學生準備伙食,中村的太太原來在外租屋,舍監為同情他們夫妻,減輕其負擔,容許她帶著四、五個子女住進宿舍,中村的妻子脾氣不好,而且子女經常吵鬧不休,因此常和學生衝突。

1927年今日(4月29日),中村的妻子明知栗粉內有老鼠屎不能吃,竟然裝不知道,一位台籍炊夫發現了,告訴學生,菜內有老鼠屎不能吃。學生群情憤怒,要求舍監處理此事,日籍舍監置之不理,當舍長、寮長的五年級住校生乃連署向下村校長提出辭書,表示不願再負責校舍自治事務,結果校長不但立刻批准,而且還召集全部住校生訓話,要求務必遵守三項規定:
    一、本日起停止宿舍的自治。
    二、不問任何理由,停止學生的發言權。
    三、以後住校生必得絕對服從舍監。


5月6日,校長再向全體學生訓示,表示在他任內,絕不會讓中村炊夫長辭職,而且中村的家屬仍然留校,如果學生們要鬧事,他自有處罰的法寶,不信大家鬥鬥看;校長以如此言辭挑激學生,使學生大起反感,於是發生了學生晚上在宿舍燃放爆竹的「鬧事」事情,學校查不出禍首後,竟用警察權來對付。

校方要求警察和刑事到學生的家裡,警告學生家長說他們的子弟在學校做出了不法行為;更於5月12日夜半強迫五年級在校生搬離學校宿舍,是時三年級、四年級的住校生不忍學長受屈,願意與他們共患難,於是170餘位學生忍淚吞聲,退出宿舍,學校當局竟將他們集體開除學籍。

通學生見住校生受學校壓迫,開會聲援,並向學校提出三項要求:
    一、無條件使住校生回宿舍;
    二、絕不可有「殺雞儆猴」的情事;
    三、要求學校承認通學生會的組織。

但是校方沒有答應要求,於是部分通學生開始罷課。「台中一中校友會」見事態嚴重,發函通知全島校友,於5月16日在台中公會堂召開大會,要求「學校當局的良心的處斷,同時希望就早取消停學處分,使學生完全復校。」校方在群情憤怒下,才縮小打擊面。

而當年3月成立的「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」成員張深切,5月時返台籌募資金,台中一中學生邀請他擔任罷課作戰委員會總指揮,終以煽動學潮而被逮捕,後來因「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」案被判刑二年。

◎本文取自《台灣紀事》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