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

日本時代「台灣人唯一之言論機關」1

《台灣民報》創刊號封面,內容涵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等層面,包括〈中華之將來〉、〈二十一條日華協約歷史〉、〈國際聯盟的使命〉、〈新聞與社會之關係〉、〈婦人參政權運動〉、〈田總督訪問記〉、〈帝國議會大事記〉、〈製糖株之將來〉、〈中國留日學生的大示威〉、〈喜劇 終身大事〉、〈關於擇婚之常識〉、〈設立白話文研究會宣言〉等文章。

1923年今日(4月15日),《台灣民報》在東京創刊,這份並非日刊的「報紙」,有「台灣人唯一之言論機關」、「台灣人的喉舌」之稱。

《台灣民報》的創立,源於1920年,新民會創辦《台灣青年》雜誌,為台灣非武裝抗日運動的第一本宣傳刊物;1922年改名《台灣》雜誌,先覺者深以為有發展成為報紙的需要,以加強報導時事,乃決定創辦《台灣民報》,在《台灣》雜誌第4卷第3期曾作預告:

「一個大大的台灣,有三百六十萬的同胞,實在沒有一個代表我們的言論機關,使世間的人,幾乎不知天下有個台灣。你道可愧不可愧呢?……所以自四月一日起,欲發行一種半月刊,名叫《台灣民報》(The Taiwan Minpao),目的是要普遍,使男女老少均知。所以用平易的漢文,或是通俗白話,介紹世界的事情、批評時事,報導學界的動靜,內外的經濟、株式(股票)糖米的行情、提倡文藝、指導社會,連絡家庭與學校等:與本誌並行,啟發台灣的文化,對我們將來,實在大有可為呢!」

《台灣民報》較預告遲了 15 天,亦即在 1923 年4月15日發行了創刊號,蔡鐵生(惠如)以下列「慶祝的話」來祝《台灣民報》創刊,以較大鉛字排出:

民報答民情,民權任你評;
民心真未死,民族自增榮。


而在民報創刊的1923年一月,台灣在「內地延長主義」下,實施日本的民商法、治安警察法和治安維持法,後二者限制政治結社、集會、示威運動,是壓制政治運動、工運、農運、學運等社會運動的「法」寶。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、台灣民報社,也因此都只能在東京創立。但如此一來,《台灣民報》不但需受二重檢閱,浪費時間,而且運送來台,費錢費事,因此爭取遷移台灣發行,成了報社奮鬥的目標。

《台灣民報》的使命,從其第140號的〈社論〉可以見之:「本報是台灣人唯一自主的言論機關,我們可以不客氣的說,一面是為台灣民眾的代言者,一面是為台灣民眾的指導者。故本報一貫的目的,當然要謀台灣文化的健全發達,和要謀台灣民眾的最大幸福。」

但是自發刊以來,民報常遭受日人壓迫,比如說「(台灣民報)是反對總督府的統治的,是宣傳危險思想的雜誌」;在保甲會議勸告大家不要買民報,或對刊登廣告的人,加以威壓。更發生日警強索讀者名冊的事。因此,若准許遷移台灣發行,無異於准許台灣人創立言論機關,這是與台灣總督府一向壓迫言論的統治方針相違背。

1924年9月,伊澤多喜男就任第3任文官總督,伊澤的胞兄曾任台灣總督府教育局長,他本人又是有遠見的開明政治家,因此對台灣人的觀感不惡,台灣民報社同仁認為這是突破以前「不能移台發行」困局的好時機來了。

伊澤總督既有「網開一面」的可能,蔡培火乃向主管機關警務局保安課長小林光政接洽,小林是伊澤的親信,蔡培火與他多次的公洽中,建立了友誼,因此小林幫忙說項,自不在話下。1926年7月中旬,小林在午夜掛電話,告訴蔡培火說:伊澤總督,批准了民報可以遷移台灣發行,明早請帶印章來領取公文,這天大的好消息,使民報同仁高興不已。

因為民報負責人林呈祿,未便立即遷眷回台,而且在台發行的各項配合作業尚待建立,因此直到 1927年8月1日,「台灣民報」遷入台灣第一號(總號 167 號)才正式發行。蔡培火當時在「民報島內發刊所」感言:唉!我們的台灣民報,自去年716已經受到當局允准在島內發行了!言下之意,含有不少的辛酸與感慨。

《台灣民報》的發行,歷經半月刊、旬刊、周刊等形式,為了爭取更大的言論自由,將《台灣民報》移入台灣發行之後,下一步就是爭取發行日刊。1930年,改名《台灣新民報》,於1932年4月15日發行日刊第一號,終於實現了「爭取每天的言論自由」此一目標。(關於台灣新民報社,下回介紹。)

◎本文取自《台灣紀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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