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0年代的台灣產業分布圖,圖上的樟腦產地包括羅東、大湖、竹山、集集、甲仙、六龜等地。 |
1899年今日(6月22日),台灣總督府公布「台灣樟腦及樟腦油專賣規則」。
台灣製腦業的起源,據連橫《台灣通史》記載,可追溯至明末,入清以後,實施山林封禁政策,樟腦製造為官營特許制,並兩度實施樟腦專賣,但都因英、美洋商介入而中斷,且曾引發「樟腦戰爭」。
1895年,日本據台,日本和台灣同為世界樟腦兩大產地,當年10月即公布「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」,其中有關樟腦製造及管理規定,主要仍然承襲清代規定,業者須登記,否則視為非法製腦。
日人為遂行殖民目的,投入多項建設,增加公庫收入,自足財政上的需求,乃逐步推行專賣政策。專賣,是「只此一家,別無分號」的手段,說穿了,是以「寡頭經營」模式,向百姓「斂財」,比徵稅來得容易。
日本時代最早實施專賣的是鴉片(1897年),1899年4月,又將食鹽列入專賣,6月22日,再加入年產量占世界百分之七十的樟腦。樟腦實施專賣這一年,全台腦灶數大約三千個,樟腦銷售總值62萬餘元,翌年即暴增到284萬餘元,和鴉片專賣,同為日據初期支撐財政的搖錢樹。
1900年1月,台北南門外的樟腦工廠竣工,開始粗製樟腦作業,做為精製樟腦之原料,運到神戶出張所(後改為支局)精製。1901年,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成立,歸併樟腦局和製藥所(鴉片)、鹽務局,統管專賣事務,樟腦廠改稱「南門工場」,專賣局亦設在廠區,直到1913年新廳舍(今菸酒公司)竣工啟用。
1906年,鴉片工廠落成,原先在小南門外製造鴉片的製藥所移轉到「南門工場」作業。南門工廠的設施隨著製造技術擴展,1909年樟腦再製廠完工,但因火災重建,1910年正式起工運轉。台灣的精製樟腦,起步較晚,於1910年代,由特許之日商經營,在日據後期亦收歸專賣。
1945年,日本戰敗,國府接收台灣,沿襲日本時代的專賣制。1947年,專賣局下成立樟腦有限公司,整併再製與精製。該年228事件之後,專賣局改公賣局,樟腦公司改隸省政府建設廳;1948年,改組為樟腦局。1952年,樟腦局裁撤,工廠由公賣局管轄,山地製腦管理之業務併入林政單位,粗製樟腦改民營,生產物則統一由公賣局收購。
天然樟腦在日本時代極力對抗人造樟腦瓜分市場(1930年代,人造樟腦達世界樟腦產量之一半),1950年代,石化工業日新月異,天然樟腦更無競爭力;1967年,樟腦廠經營不善,結束營業,民間得自由製造與銷售。
樟腦開放民營之後,由於天然樟腦為製造抗生素的重要原料,一度出現榮景,中北部出現許多粗製樟腦廠,後因林業政策改變,樟樹原料減少,又難與人造樟腦競爭,終究式微。
一百多年前的台北南門樟腦工廠群,多年來陸續拆除、土地被分割,大幅縮減。1998年,公賣局和樟腦廠的樟腦倉庫,被指定為國定古蹟。2006年,樟腦廠移撥國立台灣博物館,收編納入「博物館群」,成了「南門園區」。
◎本文取自《行過「台灣三寶」的年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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