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的血淚,在台灣開拓史上,僅被視為「廉價的勞力」,她們荊釵布裙扶助男人,墾殖出這一片沃地,卻未能平等的和他們共享大地所滋生的果實,男人驅策女性分勞、分憂,而自己卻以「一家之主」自居,女性只有「雨夜花」的身分,童養媳、養女這種不良制度,加上日本強佔台灣五十年,統治者將其「本土」女人社會地位卑微的傳統,也移殖到台灣,台灣芸芸女子只有「離葉離枝」,哀嘆「三聲無奈」。
先覺者從事非武裝抗日運動,不僅向日本統治階級爭取政治、經濟地位的平等,而且替台灣女性爭一口氣。1921年,「台灣文化協會」成立,1923年在台南市召開第三回定期總會,即有男女會員65人出席,會中決議事項即有:「尊重女子人格」的使命。
第二年(1924年),台灣文化協會在霧峰開辦「夏季學校」,採行男女兼收,可見先覺者是如何努力灌輸男女平等的觀念。
在台灣文化協會的影響下,1925年今日(2月8日),台灣第一個婦女團體「彰化婦女共勵會」終告成立,為文協所策動的青年會、讀書會、體育會、科學研究會、平民俱樂部等各種團體之一。當日下午一時,在體仁(醫院)分院舉行發會式,會員多為受新教育的婦女。由楊咏絮致開會辭,潘貞報告創立經過,王琴審議會則,阮素雲演說。
「在婦女運動連片影都沒有的台灣,彼實在是將來的台灣婦女運動的先聲」(台灣民報)。影響所及,翌年年又有諸羅(嘉義)婦女協進會的成立。
彰化婦女共勵會舉行第一次大演講會時,因受一些人大行揶揄,以致使「未曾上過講壇的某女士,在講演中,汗珠一滴一滴地從後腦下一直淌,呼吸幾乎停止。」不久,因有位會員私奔事件,引起當地父老大譁,認為婦女團體活動,只有其害,而無其利,「一粒老鼠屎,壞了一鍋白米飯。」大家以有色眼光加以歧視,以致無從施展她們的活動。
日據時期,婦女運動因種種因素,未能蓬勃發展,但仍有不少女中英豪在非武裝抗日運動中扮演不平凡的角色,「壓不扁的玫瑰」楊逵的夫人──葉陶女士即是一個明顯之例。
◎本文取自《台灣記事》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