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是議會設置運動90周年,也是台灣文化協會90周年。
1921年的今天(1月30日),由林獻堂領銜,台灣新民會、日本留學生等178人連署,經貴族院江原素六、眾議院田川大吉郎為介紹人,向第44屆日本帝國議會貴族院、眾議院兩院提出請願書,要求設置台灣議會、民選台灣議員。
1923年第3次議會設置請願活動抵達東京火車站時,新民會與台灣留學生前往聲援的情景。當時,「台灣第一位飛行員」謝文達駕駛「台北號」飛機,在東京上空投擲傳單助陣。 |
爭民權,是台灣議會設置運動的基本精神,肇因於日本在台實施的六三法、三一法,讓台灣總督有權制定法律,成為集行政、立法、司法大權於一身的台灣土皇帝,台灣人全無置喙餘地,任其宰制。
1918年,林獻堂等人在東京成立「六三法撤廢期成同盟」,要求撤廢六三法,取消總督的特別立法制,但因為容易和日人的「內地延長主義」混淆,便轉變為「台灣議會設置運動」。
1918年,林獻堂等人在東京成立「六三法撤廢期成同盟」,要求撤廢六三法,取消總督的特別立法制,但因為容易和日人的「內地延長主義」混淆,便轉變為「台灣議會設置運動」。
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書的「請願趣旨」指出:
「…對于台灣之統治,務須參酌其特殊情況,因應世界潮流,洞察民心趨向,速予種族平等之待遇,俾得符合憲政常道,是即設置由台灣民選之議員,組織台灣議會,使台灣民眾仰體一視同仁之至意,均霑立憲政治之恩澤,成為善良國民,完成其地理上、歷史上所負特殊使命,相信此乃帝國目前最大急務,倘若不此之圖,而尚續現在之制度,抑制民權、閉塞民意,則台灣民眾對於帝國之統治,難免懷抱疑慮。…」
「貴族院」審查請願案時,台灣總督田健次郎表示:這個請願將使台灣成為「類似英國之於澳洲及加拿大的自治體」,與日本「內地延長主義」方針牴觸。於是「兩院」決定「不採擇」(毋庸置議)。
翌年2月,第二度提出請願時,募集的島內簽署人數達512人,較第一次增加了將近3倍。
此後直到1934年前後14年間,發動了15次(林獻堂稱計16回,因臨時議會有兩次)的請願。請願雖受到許多日本國內人士的同情與支持,但台灣總督府以各種手段壓迫,製造「治警事件」打壓,迫令連署請願的公教人員辭職、吊銷有專賣權者執照、拒絕公立銀行貸款或要求立刻還款,等等,以致「波瀾重疊,枝節橫生,同志受盡艱難,供盡犧牲」。
另一方面,請願運動後來也因為台灣人政治運動路線的分歧,被視為「哀願叩頭」,屢遭抨擊,但議會設置運動向「最高統治者」挑戰,一方面喚醒了台灣人的民族與政治意識,點燃了非武裝抗日運動的火信,一方面將台灣統治問題浮上日本本國政界,仍有其重大貢獻。
◎本文取自《台灣紀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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